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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MB2D238220/2025-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1-09
名称: 罗湖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9
主题词: 政府信息公开 应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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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9  浏览次数:-
(2024年,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和市民群众关切的应急安全热点重点,全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了社会共同支持应急安全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2024年,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和市民群众关切的应急安全热点重点,全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了社会共同支持应急安全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敏感度。一是加强领导。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应急安全热点重点,落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调整,及时更新领导小组成员,确保顺利发挥全面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政府信息采集、梳理、编辑、审核、发布的常态化机制,各科室结合实际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栏目内容的信息采集和报送,高标准、高质量推动非涉密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有效利企便民。及时更新区应急管理栏目内容,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确保部门决算公开的数据准确、格式规范、公开及时,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积极主动开展应急管理相关政策宣传和惠民政策宣传工作,有效拓宽群众监督渠道。2024年,我局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共266条,其中政策文件及解读13条、规划计划8条、业务工作85条、政务信息46条、民意征求3条、资金信息4条、应急安全信息107条,全年答复网上咨询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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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部分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截图

  (三)强化培训教育,增强业务能力。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透明化。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职责任务上抓实抓细,及时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办证及备案情况,公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强工作透明度。本年度,我局修订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深圳市罗湖区社区股份公司兼职消防队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累计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本年度处理行政许可决定37件(30个准予许可、7个注销许可),行政处罚153件、行政强制2件,共受理6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回复,确保有效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图片2.png

 2024年度安全生产领域有关执法案件信息公开的部分截图

  (五)强化统筹意识,跟进监督保障落实。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日常监督,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办公室日常工作督查督办范围,积极配合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内容包括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行政许可处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事项信息。同时,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政府数据开放等重点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网站内容规范。本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有关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600000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500000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1000001
(七)总计600000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务公开的深度、广度与群众期待仍存在差距。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改进之处:一是主动公开文件的“量”仍有提升空间,“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有待进一步推动落实;二是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有提升空间。下一步,将做如下改进:一是持续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干部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水平,切实保障市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围绕社会关注,精心策划政策解读,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加强解释引导;三是加大文件属性评估工作力度,依法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