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和市民群众关切的应急安全热点重点,全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了社会共同支持应急安全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敏感度。一是加强领导。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应急安全热点重点,落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调整,及时更新领导小组成员,确保顺利发挥全面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政府信息采集、梳理、编辑、审核、发布的常态化机制,各科室结合实际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栏目内容的信息采集和报送,高标准、高质量推动非涉密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有效利企便民。及时更新区应急管理栏目内容,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确保部门决算公开的数据准确、格式规范、公开及时,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积极主动开展应急管理相关政策宣传和惠民政策宣传工作,有效拓宽群众监督渠道。2024年,我局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共266条,其中政策文件及解读13条、规划计划8条、业务工作85条、政务信息46条、民意征求3条、资金信息4条、应急安全信息107条,全年答复网上咨询5人次。
2024年度部分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截图
(三)强化培训教育,增强业务能力。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透明化。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职责任务上抓实抓细,及时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办证及备案情况,公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强工作透明度。本年度,我局修订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深圳市罗湖区社区股份公司兼职消防队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累计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本年度处理行政许可决定37件(30个准予许可、7个注销许可),行政处罚153件、行政强制2件,共受理6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回复,确保有效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2024年度安全生产领域有关执法案件信息公开的部分截图
(五)强化统筹意识,跟进监督保障落实。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日常监督,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办公室日常工作督查督办范围,积极配合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内容包括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行政许可处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事项信息。同时,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政府数据开放等重点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网站内容规范。本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有关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务公开的深度、广度与群众期待仍存在差距。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改进之处:一是主动公开文件的“量”仍有提升空间,“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有待进一步推动落实;二是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有提升空间。下一步,将做如下改进:一是持续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干部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水平,切实保障市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围绕社会关注,精心策划政策解读,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加强解释引导;三是加大文件属性评估工作力度,依法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