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第十六条及《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深工信规〔2022〕7号)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取消深圳亿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40家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称号,并于企业失信情形发布日期或行政处罚下达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深圳市优质中小企业认定。
特此通告。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年11月12日
索引号: | 12440303MB2D69214A/2024-0003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罗湖区企业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4-12-02 |
名称: | 罗湖区企业服务中心关于转发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取消相关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通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02 | |
主题词: |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 |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第十六条及《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深工信规〔2022〕7号)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取消深圳亿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40家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称号,并于企业失信情形发布日期或行政处罚下达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深圳市优质中小企业认定。
特此通告。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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