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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企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3MB2D69214A/2023-0003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企业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7-25
名称: 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企业服务中心党组开展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25
主题词: 区委巡察 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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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企业服务中心党组开展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3-07-25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近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罗湖区企业服务中心党组开展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曾健胜同志主持召开与党组书记陈晓军同志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曾健胜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陈晓军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近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罗湖区企业服务中心党组开展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曾健胜同志主持召开与党组书记陈晓军同志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曾健胜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陈晓军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区企业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企业服务中心中层以上干部,罗湖投控、中国燃气、思考乐教育、中兴新通讯企业代表列席会议。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曾健胜同志强调,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二是聚焦专项巡察任务和重点强化政治监督,认真做好四个“检查”;三是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区委巡察任务。区委此次部署对区企业服务中心党组开展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充分体现了区委对区企业服务中心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区企业服务中心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区企业服务中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对区企业服务中心开展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陈晓军同志表示,区委巡察组到我中心进行巡察,既是对我中心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也是对我中心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更是对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次“专项会诊”,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区委巡察组的各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全力支持主动配合,保证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整改落实任务,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22185502,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新谊社区凤凰街17号罗湖区档案管理中心大厦604室(注明区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518003。同时,在罗湖商务中心大厦2楼电梯厅设置联系信箱,欢迎大家随时与巡察组联系。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规定,区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在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企业服务中心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