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马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非医师行医案
二、听证时间:2026年4月3日14时30分
三、听证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112号智丰大厦2栋501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玲 联系电话:0755-25409904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112号智丰大厦2栋
五、注意事项
(一)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6年4月2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二)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