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罗湖区委(政府)办
联系方式:0755-88160151
咨询投诉渠道: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深圳市罗湖区档案局):0755-88160200,电子信箱:lh_daj@szlh.gov.cn;保密行政执法监督(深圳市罗湖区国家保密局):0755-88160205,电子信箱:lh_bmj@szlh.gov.cn。
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湖管理中心大厦7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机构职能:
(一)负责制订全区改革中长期规划计划,统筹推进全区改革项目实施。
(二)负责草拟、审核、印发以区委、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起草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各类文字材料,处理区委、区政府及其办公室的文电工作。
(三)负责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协调、检查督促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承办工作。
(四)负责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协调安排。
(五)负责全区重要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的组织协调,统筹协调全区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六)负责对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研,收集、整理、报送全区重要信息。
(七)负责全区党内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清理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统筹协调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事项改革。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