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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罗湖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334XX/2025-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1-15
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商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5
主题词: 深圳市罗湖区商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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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商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浏览次数:-
(2024年,罗湖区商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深圳市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罗湖区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现将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4年,罗湖区商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深圳市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罗湖区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现将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包括公开指南1条、公开目录1条、机构职能6条、政策文件4条、问答知识库29条、工作动态35条、通知公告34条、规划计划4条、活动日历3条、资金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1项群众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申请人类型为自然人,所需要的政府信息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2年财政决算报告,予以公开并回复予以公开答复书。

  (三)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信息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商务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并严格遵守。

  (四)平台建设情况

  网站内容管理方面,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府办公室,持续维护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业务工作公开透明。

  互动交流方面,我局通过领导信箱收到群众来信0件,通过“网上咨询”栏目收到群众咨询问题64件。已答复办理64件,均与咨询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咨询问题主要涉及购车补贴咨询,共43件,占比67.1%,其余涉及内容为报废补贴1条、人才补贴咨询14条、政策咨询5条、消费投诉1条。

  征集调查方面,我局今年发布2条关于企业服务工作的民意征集调查,力求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其中,全年民意征集已在规定时间内公布结果反馈。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各科室完成全年信息发布任务。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加强对信息的保密审查和监督,严防涉密信息上网。畅通咨询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增强工作公开度与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要求规范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栏目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良好,无“单项否决”问题,总体符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罗湖区深化政务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年-2024年)》有关要求,但也有部分薄弱环节:

  一是发布内容严谨性有待提升,偶尔出现英文符号、多余空格等情况;

  二是信息公开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政府信息内容更新时有所滞后,影响了信息公开效果;

  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尚不够丰富,在服务性方面与辖区企业的需求还有差距,需进一步发掘。

  经整改,我局采取了针对性措施:

  一是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遵守“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并打印妥存《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以备查阅,增强信息发布栏目的准确性。

  二是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企业走访、促消费活动等信息,争取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

  三是切实加强重点信息公开,结合区领导挂点服务企业、企业诉求回复等工作,了解企业对信息公开的诉求,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发布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