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罗湖区金融服务署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罗湖区金融服务署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为基础,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通过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强化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现将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扎实推进信息主动公开
2025年,我署通过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依托政务公开、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等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其中工作动态32条、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通知公告11条、计划总结类信息2条、政策文件5条、资金信息5条、问答知识库28条、意见征集2条、活动日历3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方便公众依规获取信息。
(二)依法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署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尽管申请数量为零,我署仍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受理、审查、答复、归档全流程机制,确保响应渠道畅通、程序合规、答复严谨,随时准备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各类公开申请。
(三)全面提升信息管理质效
我署高度重视信息管理的规范性与安全性,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责任,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导向正确。建立了信息源头保障机制,要求各业务科室在履职过程中同步考虑信息公开属性。加强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复查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与有效性。
(四)积极拓展政民互动渠道
2025年,我署全年围绕金融支持政策等主题,开展2次线上民意征集活动,累计收到公众有效意见建议8条,均进行了分类梳理、研究吸纳与逐条反馈。高效处理留言咨询5条,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回复率达100%,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咨询人进行深入沟通,确保群众关切得到实质性回应。
(五)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我署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加强保密审查与日常监督,杜绝涉密信息上网。落实督办机制,统筹各科室完成信息公开任务。202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全年,我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平稳运行,基础性发布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与发布的有效性得到基本保障。但对照新时期政务公开的高标准与新要求,在政策解读的穿透力、常态化工作的精细度以及互动服务的实效性等方面,仍存在需要持续深化与提升的空间:
(一)部分信息的公开深度与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强化。尽管我署已按要求发布政策文件及相关文字说明,但在解读的穿透力和亲和力上尚有挖掘空间。具体表现为,部分解读内容侧重于条款转述与程序说明,而结合区内实际案例、应用场景进行深入浅出、形象化阐释的力度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的可感、可知、可用性,部分企业群众反映对某些专业条款的理解不够透彻、直接。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有待持续深化与巩固。当前工作机制有效保障了日常运转,但在如何进一步将公开理念深度融入各项业务全流程、促进跨科室协同增效等管理方面,仍需建立健全更精细化的内部规程与长效保障机制。
针对以上不足,我署将从以下两个核心方向重点发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着力丰富拓展政策解读维度与形式,显著提升信息可读性与实用性。在严格落实规范性要求的基础上,增加“案例分析”、“政策图解”、“一问一答”等多种形式,选取典型应用场景与真实案例进行关联阐释,力求将专业的金融政策转化为通俗易懂、操作性强的实务指南。同时,加强与企业和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线上渠道、调研座谈等方式,主动收集社会各方对解读内容的意见与疑问,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二)着力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与责任体系,持续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我署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促发展”的工作理念。通过强化内部培训与宣导,进一步压实各科室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业务工作与信息公开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的自觉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