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深圳市罗湖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罗湖区集体资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2275R/2025-0029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深圳市罗湖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罗湖区集体资产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12-12
名称: 关于采购深圳市罗湖区专项债券项目财务评估服务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2-12
主题词: 罗湖区 专项债券项目 财务评估 服务 公告
【打印】 【字体:    

关于采购深圳市罗湖区专项债券项目财务评估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2  浏览次数:-
(关于采购深圳市罗湖区专项债券项目财务评估服务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罗湖区专项债券项目财务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预算金额:25万元(含税),全年专项债券项目发行及续发、整改(含资金用途调整)相关财务评估服务(详见采购需求)的固定总价为25万元(含税),上述固定总价为完成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内全部相关财务评估服务的最终结算价格,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采购需求:根据深圳市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用途调整有关工作要求,出具财务评估报告,随同申报资料一起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具体包括:1.对项目《实施方案》中的投融资架构与建设运营模式进行分析,着重审核资金平衡方案中的现金流模拟资金平衡情况是否合理,并提出优化建议;2.从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资金覆盖率角度,对项目《实施方案》中现金流模拟的压力测试是否合理得出评估结论;

  3.基于上述分析,从财务角度对项目现金流进行总体评价,并编制项目《财务评估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为长期合同:是,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合同到期时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备案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备案。【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总所与其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加盖总所公章),且同一家总所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该项资料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关键主体部分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且投标总价不高于项目预算金额;

  注: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址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供应商投标文件要求(均需加盖公章)

  (一)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情况介绍;

  (三)报价明细清单;

  (四)项目服务方案:

  1.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包括对本项目工作的理解、实施内容、实施方法、实施计划、措施保障、人员安排;

  2.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响应、人员安排情况进行说明;

  (五)质量保障措施:

  1.投标人对服务团队的管理机制;

  2.投标人对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

  (六)相关项目经验证明等资料;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八)提交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一个月或者上述人员入职不满一个月的,投标人应提交承诺函并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九)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须按本公告第三条、第四条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四、评定方式:评审定标

  五、投标文件提交(或者报价)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6楼、http://zfcg.szggzy.com:8081/

  请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所有材料密封盖章后,一式两份,寄送至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26楼(联系人:预算科,联系电话:88160942);并将电子版全套加盖公章后扫描,以压缩打包方式发送至邮箱lh_czysk@szlh.gov.cn,并在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六、公告期限

  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保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1-2020)等有关规定,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损坏和丢失档案原件,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档案信息的内容,不得私自复制任何档案文件,不得将复制的档案文件偷带出工作场所。

  2.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露、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同时,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不得携带挂包、钱包、磁盘、纸张、手机等任何物品进入工作场所,更不得将工作场所的任何物品带出工作场所外。

  3.人员要求:中标供应商需对参与该项目服务的员工基本信息进行备案,无外籍背景,无犯罪记录,大专以上学历,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档案部门的相关制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并对提供服务的认真做好档案的保密和保护工作。要有严格的纪律性和自觉性,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备案工作人员(特殊情况除外,且必须事先得到采购方同意)。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6楼

  联系方式:0755-8816093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5-88160942

  九、附件

  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

1.附件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doc

2.附件2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