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0755-88160991
咨询投诉渠道:0755-88160936
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6楼2219房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承担国资国企改革的统筹协调工作。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出意见建议,研究编制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规划,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制定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办法,审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监事和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听取监事和财务总监报告。制定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信访维稳工作。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