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党建人事科
联系方式:0755-22185009
咨询投诉渠道:0755-88160936
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6楼2218房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负责党群工作,承担本系统的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团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精神文明、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 承担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所监管企业的干部人事、人才队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出入境证照保管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所监管企业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定所监管企业的考核、评价等有关机制、办法。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职务消费,完善企业领导人员激励和约束制度。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检查。研究所监管企业整体薪酬标准(含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对损害、侵犯国有资产权益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查处股份合作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违反股份合作公司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