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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深圳市罗湖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罗湖区集体资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2275R/2023-0019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12-14
名称: 2023年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普法工作责任清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14
主题词: 普法 工作 责任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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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普法工作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3-12-14  浏览次数:-
(普法工作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普法职责及责任科室

主要宣传方式

时间节点

《预算法》《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1.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法律素质;(责任科室:办公室)
2.审定核拨区级行政单位普法经费,确保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责任科室:行财科)
3.将普法融入财政管理实践。结合“八五”普法,在财政管理全过程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做好财政系统普法,提高预算单位和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持续提升财经类法规普及力度和遵从力度。(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4.紧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执法普法紧密结合,探索柔性执法,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加强与当事人及相关方的沟通,减少执法中的冲突和对立,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责任科室:采购办、监督和绩效科)

1.推动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理论学习为抓手,坚持用法治思维指导财政具体工作,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省学法平台、省干部培训平台、财学app等线上学习载体开展自学,有效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业务小组会议、支部“三会一课”等线下学习方式开展学法研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扎实做好财政领域普法宣传。结合“八五”普法,在财政管理全过程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工作培训、张贴海报、派发资料等方式,持续提升服务对象对《预算法》《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经类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遵从力度,让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意识深入预算单位。
3.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探索柔性执法,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在执法过程中以生动直观的方式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减少执法中的冲突和对立,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将普法贯穿于全年财政工作,并围绕 “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