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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246XE/2026-0003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3-13
名称: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13
主题词: 巡察整改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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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3-13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3月24日至6月1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8月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3月24日至6月1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8月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专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扛牢整改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局党组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要求到位、任务到人、责任到岗。三是确保整改实效。集中整改期内,局党组多次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集中整改期内取得明显成效。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 关于巡视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1.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分析,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三个清单台账。局党组定期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谋划下一步整改工作。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将防风险、护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定期会议分析研判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防范意识形态风险,扎实推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

  3.深入落实审计工作要求

  一是做好设施设备使用,梳理形成设施设备清单,分批次投入使用。二是积极推动账务处理,会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清查,会同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国库支付中心研究推进处置工作。

  (二)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4.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一是加强“第一议题”学习。落实“第一议题”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学深悟透,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改进完善2025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要求记录学习情况。

  5.有力推进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银发经济发展。制定智慧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并举办专项发布会,谋划打造银发科技孵化加速中心,打造区级银发科技产品展销中心、智慧养老产品旗舰店,布局“家门口”展销租赁点,形成立体展销体系。

  二是积极推进固投和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对固投项目建设的统筹指导,推动其他社会投资项目纳统。加强整合罗湖银发经济相关扶持政策、场景空间等资源,编制区智慧养老产业招商指南,招引企业落地罗湖发展,推动企业纳统。

  6.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努力推动养老服务改革。落实上级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的意见,将改革举措融入养老发展“1+2”政策体系,研究谋划罗湖区养老事业与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二是持续推进长者助餐工作。推进街道长者饭堂建设,推进企业平台外卖配送服务与我区智慧颐养系统对接,征集意向餐饮门店名单,探索上线长者助餐配送上门服务。

  三是积极推动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协助辖区在建养老院项目方与相关企业接洽并组织多轮合作意向沟通,指导有关街道开展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

  7.健全民政体制机制

  一是进一步推进多元救助格局。丰富完善综合救助保障体系,深化社会救助“反向办”,推动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持续开展“大爱罗湖”项目,依托罗湖社会创新空间打造集资源对接、能力建设、品牌传播功能于一体的“慈善+社会组织”宣传交流平台,强化公益资源链接效能。

  二是有效加强殡葬管理协同。强化殡葬管理制度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提升殡葬领域行政执法能力。

  三是积极推进民政改革工作。聚焦破解罗湖民政领域痛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民政领域一系列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形成了一批可感可知的改革成果。

  四是持续完善执法制度。改进完善我局相关制度,调整局法制审核小组成员,组织公职人员对有关法规制度开展专题学习。

  五是落实社会组织重大活动监管。规范重大活动报备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模板,加强辖区社会组织重大活动备案工作,推动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本领域社会组织监管。

  8.健全重大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发现的隐患进行闭环整改,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职责清单,规范专有名词表述,进一步完善我局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及时捕捉舆情“弱信号”。

  三是进一步完善保密工作机制。改进完善我局相关制度,压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

  (三)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

  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精准压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排查梳理廉政高风险点,强化廉政风险前置防控,确保风险点排查无死角、防控措施常更新。

  二是严格执行公职人员有关规定。组织全体公职人员再次学习相关制度要求,做好干部提醒教育工作。

  10.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一是抓好采购管理工作。优化我局合同签订流程,开展采购业务培训,对合同支付、合同签订和备案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严格执行采购工作规定。

  二是加强慰问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省总工会关于慰问工作的有关规定,并对照立行立改。

  三是加强党建经费管理。加强党建经费管理,对党建经费支出涉及的物资购买、经费报销、使用范围进行详细明确,强化制度约束。

  四是严控合同履约。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培训,做好合同履约管理。

  1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一是加强凭证报销工作。明确项目验收清单和注意事项,针对不同的报销项目,制定相应的审核流程、标准和注意事项,确保审核过程规范、严谨。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及回应机制等内容。

  三是加强合同支付管理。明确合同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进一步规范财务事项管理,将合同验收履约要求纳入,对验收内容、项目进行明确规范。

  (四) 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2.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分析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研究提升党建工作具体举措。

  二是落实资金审议程序。严格落实集体决策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三是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新兴领域“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行动,开展民政主管及直接登记类社会组织的新建党支部党员专项培训,促进新建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四是做好重大事项书面报告。向区委编办去函书面报告职责移交事宜。

  13.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件对延伸考察、考察谈话及评议等要求,考察前对经办人员开展培训,考察后进行复核。

  二是严格执行任前公示要求。落实任前公示制度,实施双人审核机制,确保任前公示内容要素齐全、内容准确。

  三是优化人员岗位设置。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规划,专题分析研判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加强日常检查排查,完善干部交流轮岗机制。

  14.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一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谈话具有针对性,引导干部主动反映困难,提出解决思路,进行充分交流。

  二是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文件,研究提升民主生活会质效举措,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加强相关材料归档审核。

  三是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加强材料管理,确保分类清晰、内容完整、存放有序,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完善。

  15.全面推进党建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组织党务干部学习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务手册,积极推进完成退休干部党支部委员会选举,高质量完成我局各党支部换届选举。

  二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专题研究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具体举措,全面提升后备力量培养力度,规范党员发展各阶段流程,严格对照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作为首要职责,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民政事业的各项工作中。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三)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注重治本和预防,深入排查制度缺陷漏洞,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深化整改成效,推进各项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努力在推进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全面推进民政各项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3月13日至4月12日。

  联系电话:25666280;邮政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69号601室,邮政编码:518000;电子邮箱:lh_mzj@szlh.gov.cn。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党组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