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为推进罗湖区莲塘街道鹏莲花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下称“本项目”),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定市场主体,罗湖区莲塘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06月03日发布了《罗湖区莲塘街道鹏莲花园城市更新项目公开选择市场主体邀请报名公告》,接受市场主体报名。公告期满后,经审查,共1家市场主体参与报名并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列入该项目候选市场主体名单:深圳市鹏莲兴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7月03日,罗湖区莲塘街道办事处组织鹏莲花园城市更新单元物业权利人对鹏莲花园城市更新单元市场主体进行公开选择投票表决。经核,投票结果如下:
根据《罗湖区莲塘街道鹏莲花园城市更新单元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方案》,深圳市鹏莲兴置业有限公司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物业权利人以上同意,中选为本项目市场主体。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