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号)和《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首次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深教〔2018〕4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由罗湖区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定委员会,负责此次公办学校三级及以下校长职级首次认定工作,现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5月15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罗湖区教育局党建人事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罗湖区教育局党建人事科(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1113室)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55-22185702
附件:深圳市罗湖区公办学校三级及以下校长职级首次认定结果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