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详实、更优化,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公布2021年度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机关后勤工作实际,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进信息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了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机制。2021年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分工协作、指定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实现领导、科室、人员、措施“四到位”,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持续、有序开展,为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持办公电话、电子邮件、政务平台等渠道畅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和跟踪督办,确保各类申请能依法受理、及时办结,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三)完善公开体系,规范公开流程。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对公开信息实行四级审核制度,完善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工作效率和“标准”意识明显提升,加强了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公开职责、程序和时限等要求,形成了统一的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系,使工作更加规范,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
(四)强化监管保障,提高公开水平。将信息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形成了区委区政府、局、各科室三级考核机制,定期做好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21年,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罗湖政府在线”网站共发布信息82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机构职能15条;政策法规4条;工作动态44条;通知通告10条;计划总结3条;资金信息4条,公开年度总结1条。
资金信息公开方面,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规定公开了2021年部门预算、2020年部门决算、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方面,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收到网上咨询1条、舆情0条、网上留言1条,均已依法进行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对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还应选择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的解读方式,精准传递权威信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深化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时效,通过发挥信息公开作用,打开和人民群众沟通的“一扇窗”。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将时效要求和规范要求传达到位,超出时效的信息不予发布。同时,提高政务信息措辞表达的严谨性和真实性。2022年,我局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注重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升对政策热点的敏感度,要求拓宽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断、进一步加强涉及机关事务业务相关重要政策措施的宣传,满足公众对了解信息公开情况的需要。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抓好内容建设,提升工作动态水平,增强传播效果,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强化热点回应工作。
六、其他需要总结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