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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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深圳怡景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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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双方就罗湖区存量产业园区整治提升项目的工程安全监管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项目名称: 动漫基地提质增效项目
1.2 工程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2008号动漫基地
1.3 施工范围: 怡景路2008号动漫基地内
1.4 项目负责人:
1.5 计划开工时间: \ 年 \ 月 \ 日
计划完工时间: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6 整治提升方案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2008号动漫基地,园区占地面积约为28945.33㎡,现状建筑面积约为26500㎡,权属为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即深圳怡景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动漫基地提质增效项目申报、改造及后续运营主体单位。项目以“大湾区数字创意中心”为核心产业定位,旨在打造以年轻力商业为亮点,影视、广告为特色,数字创意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及集合年轻化城市商业+文化活动+创意办公于一体的年轻力园区,并对园区进行全面整治提升,改造内容包括主体建筑外立面改造、内部装修,外广场环境提升,供电设施、给排水管道提升改造,以及增加部分电梯、立体停车、新能源充电等设施,预计投资1亿元(人民币)。
动漫基地提质增效项目专班会议审议通过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条 安全监管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有权根据属地安全监管职责的需要,要求乙方明确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
2.1.2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项目已申报的安全措施要求,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监督。
安全监督的主要方式为抽查。
2.1.3根据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视情况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参建各方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及现场安全状况进行评价,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评价结果可作为监督执法的参考依据。
2.1.4甲方工作人员或监督执法人员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将依法予以处理或者及时移交,并依法依规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应严格履行建设单位职责,承担保障本项目安全的全部责任,按照要求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相关措施须对项目的具体安全风险有针对性。
乙方不得以相关措施要求高于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一般要求而拒绝实施。
2.2.2乙方应确保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并与之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2.2.3乙方应建立健全相关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各参建单位各自的安全职责分配,并抓好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2.2.4乙方应当督促参建各方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确保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岗履职并有效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乙方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约束各参建单位自觉接受甲方监督,保证工程安全。乙方应确保各参建单位委派、更换、撤销项目负责人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向甲方报备。
2.2.5乙方应当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根据规定及要求对现场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并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及时通过有关平台报送危险源及隐患信息。
2.2.6乙方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落实安全措施,并在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或应甲方抽查时,随时向甲方提交备查。
2.2.7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2.2.8乙方在正式开工前,需提前 / 个工作日向甲方进行报备,甲方有权对现场开工条件进行核查,并办理监督登记手续。
2.2.9乙方应对照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依法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结构加固方案,由施工单位在项目整治提升过程中一并实施,确保在大厦结构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条 安全监管要求
3.1 乙方应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监管要求,在项目管理机构到岗履职、实名制管理、劳务工人培训教育、现场文明施工措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严格管理,具体要求按照安全监督登记时的核查内容执行。
3.2 经甲方检查发现现场存在不符合监督要求的情况时,视为乙方违约。
第四条 工程保险
4.1 乙方应当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在社保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并提供相关凭证,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一线劳务工人应按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
4.2 乙方应当落实本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办理相关事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
5.2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有关义务的,甲方有权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停工。对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甲方可直接责令停工。停工期间,乙方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安全防护确保安全。对于因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而可能导致即刻的危险发生,而乙方拒绝采取紧急纠正措施的,甲方有权立即采取紧急纠正措施,相关费用应由乙方支付。
5.3 因乙方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第三方损害且乙方未能妥善处置,或因乙方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而拒绝立刻纠正,导致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风险的,甲方有权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相关措施费用应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如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提交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裁定。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为签字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