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地处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东依宝安南路,南邻滨河路,北至红宝路,西至红岭路。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于2013年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二批计划》,专项规划于2018年12月经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及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整体规划。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一期子项目B拆除范围内形成单一主体后向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申请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现开展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子项目B权利主体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子项目B拆除用地面积54573.48平方米,一期完成11-01、12-01地块的建设,重点落实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便民服务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房、贴建式110KV变电站、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地下公共充电站。拆除用地范围涉及151栋房屋的权利人,具体情况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子项目B权利主体公示表》。
公示时间: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2年9月20日起至2022年9月26日止。
公示地点:罗湖区电子政务网(http://www.szlh.gov.cn/)、项目现场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或直接投递至公示地点意见箱,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6日。
(一)个人反馈的需提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书面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3、联系地址、联系电话。(1、2项材料应附本人亲笔签名)
(二)单位反馈的需提交: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书面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4、联系地址、联系电话。(1至3项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一)(二)项有委托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反馈材料中载明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应真实有效,其中联系地址将作为接受相关文书收件地址,邮件被退回的,自退回之日起视为有效送达。
联系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二楼208室
联系人及电话:曾先生、82112572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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