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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K317268899/2025-0006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8-26
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8-26
主题词: 处罚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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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6  浏览次数:-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执行告知单位: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

  被告知人:深圳市罗湖区水月轩养生馆(个体工商户),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罗湖桥社区人民南路2069号国际商业大厦东座51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3*******P0B15,经营者:王健强。

  告知内容:

  现查明2025年5月11日18时许,深圳市罗湖区水月轩养生馆(个体工商户)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违法人员的陈述和申辩,民警查获经过、相关处罚决定书等事实依据。

  公安机关根据《广东省按摩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七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深圳市罗湖区水月轩养生馆(个体工商户)罚款壹拾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十五日。

  公安机关现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自告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深圳市罗湖区水月轩养生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未提出申辩的,公安机关将视为已送达。

  联系电话:0755-25587432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