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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K317268899/2025-0006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7-29
名称: 关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29
主题词: 图像信息 系统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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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9  浏览次数:-
(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99号),为更好地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的相关事项,特做以下提醒:)

  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99号),为更好地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的相关事项,特做以下提醒:

  一、在下列罗湖区公共场所建设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由该系统管理单位向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备案:

  (一)城乡主要路段、行政区域道路边界、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周边区域等公共场所;

  (二)商贸中心、会展中心、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政务服务大厅、公园、公共停车场等人员聚集场所;

  (三)出境入境口岸(通道)、机场、港口客运站、通航建筑物、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等交通枢纽;

  (四)客运列车、营运载客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客运船舶等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

  (五)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的服务区。

  二、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可以自主选择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进行备案,推荐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备案。

  (一)线上方式。登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平台”(以下简称“备案平台”,网址:http://psvs.mps.gov.cn)进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办理备案授权书。

  (二)线下方式。从备案平台(网址:http://psvs.mps.gov.cn)下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基本信息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办人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到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大厅28号窗口办理。

  三、为方便相关单位做好备案工作,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8:00)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755—84460063。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