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在工作中清理发现一批无主物,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法予以公告。
一、无主物基本情况
1.棕色格子衬衫一件,于2022年4月13日在罗湖区太阳百货二楼捡到,交至东门派出所。
2.电动车充电器,2023年4月29日在立新花园内一个电动车充电站捡到,交至东门派出所。
3. 黑色天鹅项链一条,2024年4月11日在万达丰大厦捡到,交至东门派出所。
4.心形戒指一枚,2024年4月11日在万达丰大厦捡到,交至东门派出所。
5.手机链装饰一条,2024年4月11日在万达丰大厦发现,交至东门派出所。
6.白色圆形球状物若干枚,2024年4月11日在万达丰大厦发现,交至东门派出所。
7.充电宝2个、电子烟1个、数据线1条,在华丽路1065号附近发现,交至黄贝派出所。
8.车钥匙一把,2024年9月1日群众在新秀工业区拾到车钥匙,交至黄贝派出所。
9.黑色电源线5条,在华丽路1065号附近发现,交至黄贝派出所。
10.白色充电宝2个,在华丽路1065号附近发现,交至黄贝派出所。
11.白色键盘2个,在华丽路1065号附近发现,交至黄贝派出所。
12.电源线2条,在华丽路1065号附近发现,交至黄贝派出所。
13.紫色苹果牌手机1部,群众于2024年5月11日东湖公园内捡到,交至东深派出所。
14.一辆黑白相间的自行车1辆,于2021年7月27日在水贝天桥附近发现,交至莲塘派出所。
15.一辆黑色美利达自行车1辆,于2021年10月初在莲塘坳下村如意菜馆停车场发现,交至莲塘派出所。
16.钥匙一串,在布心路2063号附近发现,交至翠竹派出所。
17.金色项链1条,辖区群众于2024年9月4日在罗湖区旭飞华天苑B座幸福里超市门口拾得,交至清水河派出所。
18.白色酷派充电器2个,在罗湖区洪涛路1号附近发现,交至清水河派出所。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请无主物的所有权人或有权领取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所有权证明材料,到以下相关派出所办理领取手续:
东门派出所,地址:罗湖区东门中路2110号万达丰大厦。
黄贝派出所,地址:罗湖区华丽路1065号。
东深派出所,地址:罗湖区东湖二路号。
翠竹派出所,地址:罗湖区布心路2063号。
清水河派出所,地址:罗湖区洪涛路1号。
莲塘派出所,地址:罗湖区罗沙路4020号。
三、逾期未领取的处理
逾期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无主物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无主物信息表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