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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K317268899/2023-0001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8-23
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3
主题词: 治安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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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3  浏览次数:-
(执行告知单位:深圳市罗湖公安分局东门派出所)

  执行告知单位:深圳市罗湖公安分局东门派出所

  被告知人:杨爱平,女,居民身份证:13052119******5527,户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

  告知内容:

  现查明2022年2月28日10时许,杨爱平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华盛君荟1栋6楼的空中花园乒乓球台处殴打了黄**和黄**,后被查获。

  以上事实有杨爱平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杨爱平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你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现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杨爱平未提出申辩的,公安机关将视为已送达。

  联系电话:0755-82238110



  深圳市罗湖分局东门派出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