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告知单位:深圳市罗湖公安分局东门派出所
被告知人:杨爱平,女,居民身份证:13052119******5527,户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
告知内容:
现查明2022年2月28日10时许,杨爱平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华盛君荟1栋6楼的空中花园乒乓球台处殴打了黄**和黄**,后被查获。
以上事实有杨爱平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杨爱平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你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现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杨爱平未提出申辩的,公安机关将视为已送达。
联系电话:0755-82238110
深圳市罗湖分局东门派出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