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罗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东门街道办事处拟对东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罗湖区东门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B包) 合同金额(万元):149.52万(B包)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北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B包)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第2条“本服务项目期限为1年(年/月),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 变更前本服务项目期限为1年(年/月),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 变更后本服务项目期限为1年(年/月),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 2、原合同第18条续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履约期间,未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同时,甲方对本项目服务期间的服务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为达标及以上的,本项目甲、乙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本项目依据的相关政策出现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区民政部门就本项目相关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出台或修改了相关政策或文件等,导致甲方需重新就本项目招标的,则甲方有权根据招标情况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只需提前 15 天告知乙方,双方据实结算服务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补偿责任。 变更前续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履约期间,未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同时,甲方对本项目服务期间的服务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为达标及以上的,本项目甲、乙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本项目依据的相关政策出现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区民政部门就本项目相关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出台或修改了相关政策或文件等,导致甲方需重新就本项目招标的,则甲方有权根据招标情况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只需提前 15 天告知乙方,双方据实结算服务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补偿责任。 变更后如本项目依据的相关政策出现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区民政部门就本项目相关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出台或修改了相关政策或文件等,导致甲方需重新就本项目招标的,则甲方有权根据招标情况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只需提前 15 天告知乙方,双方据实结算服务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补偿责任。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罗湖区民政局关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合同变更的函》对合同期限进行变更。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罗湖区东门街道蛟湖路12号 联系电话:0755-82182117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文锦中路罗湖区委2501 联系电话:0755-2566667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