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同时废止。以下为《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政策图解。
转载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转载时间:2025年4月1日
转载地址:http://www.mem.gov.cn/gk/zcjd/202503/t20250303_521425.shtml
索引号: | 114403030075428495/2025-0005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5-04-01 |
名称: | 《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政策图解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01 | |
主题词: | 国家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政策图解 |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同时废止。以下为《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政策图解。
转载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转载时间:2025年4月1日
转载地址:http://www.mem.gov.cn/gk/zcjd/202503/t20250303_521425.shtml
主办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755-82181550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0492号
粤ICP备19055111号 网站标识码:4403030003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