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处级。主要职责是:负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负责街道执法工作平台建设和平台工作力量的统一指挥协调。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和纳入城管综合执法范围事项的执法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在权限范围内开展其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垃圾分类减量、环境品质提升等城市管理工作,承担街道环境卫生指数测评相关工作。按分工落实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相关工作职责。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排水管理、海绵城市建设等水务管理工作。按职责做好辖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畜牧业管理等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监管平台统筹协调科、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和执法三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