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龙园山庄17栋二单元加装工程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龙园山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1株。
(四)项目位置:清水河街道龙园山庄17栋二单元
龙园山庄17栋二单元加装工程迁移城市树木事宜于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8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1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黄工,电话:25666202。
(二)电子邮箱反馈:
lh_cgj@szlh.gov.cn
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龙园山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