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罗湖区深圳水库沙湾路侧水质保障工程占用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三)申请事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3987㎡;迁移城市树木20株,砍伐城市树木10株,不涉及古树名木、老树、大树、行道树。
(四)项目位置:东湖街道沙湾路
(五)种植地点:东湖街道沙湾二水厂北侧15米(属国有储备地)
二、申请理由
罗湖区深圳水库沙湾路侧水质保障工程占用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5年5月7日至5月13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邓工,电话:25666202。
(二)电子邮箱反馈:
lh_cgj@szlh.gov.cn。
附件:1.项目位置及实施范围图。
2.迁移树木种植地点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