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2021W/2024-0014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11-26
名称: 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大塘龙站二阶段占用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的结果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26
主题词: 占用 绿地 公示
【打印】 【字体:    

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大塘龙站二阶段占用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的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6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大塘龙站二阶段占用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大塘龙站二阶段占用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申请事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4294.2㎡;迁移城市树木66株,其中大树6株、行道树7株;砍伐城市树木72株,其中大树2株。

  (四)项目位置:桂园街道大塘龙社区文体公园北侧

  (五)种植地点: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中心区景鹏苗圃基地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大塘龙站二阶段占用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邓工,电话:25666202。

  (二)电子邮箱反馈:

  lh_cgj@szlh.gov.cn


  附件:1.项目位置及实施范围图。

  2.迁移树木种植地点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

1.附件:1.项目位置及实施范围图.docx

2.附件:2.迁移树木种植地点位置示意图(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