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梨园-罗湖北站区间、罗湖北-德兴站区间、德兴站、大塘龙站-笋岗站区间、梨园站-二阶段、罗湖西站公交场站改迁)占用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申请事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3486.6㎡;永久占用城市绿地184.43㎡;迁移城市树木189株,其中大树21株,行道树90株;砍伐城市树木44株,其中大树4株。
(四)项目位置: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五路、清水河四路、红岗路;笋岗街道宝岗路、泥岗东路、泥岗宝岗立交下、梨园路;南湖街道深圳火车站西广场士站
(五)种植地点: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中心区景鹏苗圃基地(林地)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梨园-罗湖北站区间、罗湖北-德兴站区间、德兴站、大塘龙站-笋岗站区间、梨园站-二阶段、罗湖西站公交场站改迁)占用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4年9月27日至11月15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邓工,电话:25666202。
(二)电子邮箱反馈:
附件:1.项目位置及实施范围图。
2.迁移树木种植地点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