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局负责的2019年“美丽深圳绿化提升”工程,一标段施工单位为铁汉山艺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二标段施工单位为深圳市高山水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三标段施工单位为深圳市方森园林花卉有限公司。项目目前正在开展结算审核工作,考虑到春节前资金压力较大,为避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拟签订补充协议调整支付条款,相关内容如下:
一、将原合同专用条款23.2.2“全部工程完工并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确认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工程进度款”变更为“全部工程完工并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确认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5%作为工程进度款”。
二、将原合同专用条款23.2.3“工程的三个月养护期届满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验收合格,承包人按时完成竣工结算编制工作,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罗湖区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决算审计后...支付给承包人”变更为“工程的三个月养护期届满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验收合格,承包人按时完成竣工结算编制工作,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罗湖区政府相关部门完成结算审计后...支付给承包人”。
三、将二标段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23.7合同约定指定收款账户“户名:深圳市高山水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岗支行,账号:000272097493”变更为“户名:深圳市高山水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珠海华润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账号:213227151881900001”。
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罗湖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22日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25666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