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pjq
留言日期:
2026-09-18
主题:
老旧小区消防隐患
内容:
本人系罗湖区莲塘街道港莲二村12栋业主。街道办应急办已上门核查确认:本小区所有消防栓均无水,消防设施完全瘫痪。2026年9月12日晚,本栋因有人丢弃烟头引发火灾,60多岁独居老人险些丧命。 物业现以“没有维修基金”为由拒绝整改,要求业主重新交钱。对此本人认为: 一、依据《罗湖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消防设施故障属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可启动应急维修程序,无需漫长表决。 二、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物业不得以资金问题对抗法定义务。 三、物业应公示维修基金账户余额及历年使用明细,若存在挪用须追责;若确无资金,应依法启动应急程序并申请政府补贴,而非消极等待。 诉求 1.责令物业立即启动消防应急维修程序2.督促物业公示维修基金账目3.书面告知处理结果并张贴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9-29
答复时间:
2026-09-29
答复单位:
莲塘街道办事处
答复内容:
尊敬的潘女士: 您好,关于您反映老旧小区消防隐患的问题已收悉。对此,我街道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处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港莲村项目在物业管理监管平台公示了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明细表及车位、车库使用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明细表尚未公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我街道已督促该物业服务企业尽快公示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明细表,该企业答复于9月底前完成公示,我街道将持续跟进。 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的问题,经应急办工作人员到港莲二村实地核查。经核实,港莲二村多处消防管网失效,缺少灭火器,应急办已对港莲村管理处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尽快修复消防设施。 如您对答复情况存在疑问可直接拨打我街道处理单位电话0755-25735894、25727652。 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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