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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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6-01-28
主题:
国高企业认定资助
内容:
请问对于刚公示成为高新企业的(注册地在罗湖),在罗湖区有补吗?《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科技创新)》里面提到可以最高30万元扶持,但是这个政策2022年7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已经到期了。是否还有针对国高认定的奖补政策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2-02
答复时间:
2026-02-02
答复单位: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咨询的“国高企业认定资助”已收悉,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科技创新)》(2022年7月施行版)已到期失效。2025年4月,罗湖区发布的《深圳市罗湖区扶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政策链接:https://lhqf.szlh.org.cn/policy-info/policyDetail/company?ID=6377&type=1&policyVersion=company&page=2&pageSize=10)中,第三条科技创新资质扶持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给予相应支持。

  若您想了解政策具体适用条件、申报流程及奖补标准等细节,可进一步拨打咨询电话:2218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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