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咨询“京基天珺府项目的公租房符合续租条件的,理论上可以住多久”我单位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京基天珺府为我区城市更新配建项目的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以内向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提出续租申请。区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续租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予以续租,每次续租期限不超过三年。
同时,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承租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一)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市的;(二)因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婚姻状况变化等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的;(三)正在本市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四)续租时其他条件符合,但家庭收入财产超过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应当主动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确有居住需求不能腾退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超过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上一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租金按照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六十计收;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给予三年过渡期,租金按照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六十计收,过渡期满后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
如您对答复有疑问,可拨打25650868进行详细咨询,感谢您对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