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陈先生
留言日期:
2025-10-17
主题:
人才补贴
内容:
您好,请问总公司注册地在深圳罗湖,签署的合同是分公司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地点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社保缴纳地在是罗湖,请问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的第四点“(4)申请人须与罗湖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罗湖区连续正常缴纳社保、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至申报补贴时仍一直在罗湖区用人单位服务、缴纳社保及申报个税。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0-17
答复时间:
2025-10-17
答复单位:
区人力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反映相关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2025年新引进青年人才补贴政策规定,“(4)申请人须与罗湖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罗湖区连续正常缴纳社保、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至申报补贴时仍一直在罗湖区用人单位服务、缴纳社保及申报个税”。根据您提供的相关信息,我局已电话跟您本人确认,暂未符合补贴申请要求。您可通过罗湖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lhqf.szlh.org.cn/server),关注了解我区其他人才扶持政策。

  如您对答复情况存在疑问可直接拨打我局咨询电话:25434833。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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