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随想
留言日期:
2025-10-10
主题:
关于工龄认定的依据
内容:
领导,您好! 我是2016年8月31日开始工作的,我的劳动合同、工资审批表、调资表、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都写着我是2016年8月开始工作,都可以证明我是2016年8月开始工作。但单位给我交社保却是从2016年11月开始交。请问: 1.工龄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2.社保是不是认定工龄的必要依据? 3.我的工龄起始时间,是否可以根据劳动合同、工资审批表、调资表、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综合认定?还是一定要根据缴纳社保的时间进行认定?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0-11
答复时间:
2025-10-11
答复单位:
区委组织部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工龄认定的依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工龄核定的职能不在我部,建议您咨询区教育局。

    如您对答复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755-88160327进行详细咨询,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