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学位申请问题我局已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如租住无合法产权房产,并使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须满足实际居住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此类情况不积分):
一、必备证明材料
1.居住登记信息:提供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截至2024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该住址为一年内唯一居住地。
2.租赁合同或协议:提供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并附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合同地址、签订日期须与居住登记信息一致,且租期须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后。
3.租金支付凭证:提供连续一年以上(自申请学位时间起往前推算)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截图等。
4.深圳市无房证明:父母(监护人)须提供在深圳市无住宅类房产的查询记录。
二、特殊情况说明
如居住军产房,请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含付款凭证)。
如您对答复内容仍有疑问,欢迎直接拨打我局学位咨询电话:
公办学校:0755-22185706
民办学校:0755-22185748
您也可以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s://www.luohuedu.net),通过“服务”-“学位申请”栏目查看更多招生信息。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