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罗湖区民办学位申请问题我局已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处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学生入学需求,不得擅自跨片区招生,不得擅自接收学生跨片区择校就读。
二、根据《罗湖区2025年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罗湖区2025年秋季小学初中转学插班申请指南》,非深户籍儿童申请学位所需证明材料为:1.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2.儿童出生证明、申请儿童及父母(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2025年4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且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如您对答复情况存在疑问可直接拨打我局民办学校业务咨询电话:22185730、22185762。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