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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业主
留言日期:
2025-09-01
主题:
关于请求监督百仕达花园三期第六届业委会履行议事规则第 三十六 条的函
内容:
我们是百仕达花园三期的小区业主,现就业委会未履行《百仕达花园三期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第 36 条,向贵局申请监督。
本小区业委会 2024 年 7 月 23 日成立至今,未按第 36 条履职:一是业委会办公室的装修、办公设备含桌椅、电脑、打印机、监控、窗帘、每月的网络接入使用费等设备的支出,是否从共有资金列支、使用是否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均不知情,知情权受损;二是未建立委员等人员经济台账,也未公示其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费、停车费及停车位使用情况,业主无法监督。
依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贵局有监督职责。现请求:1. 督促业委会核查经费并提交业主大会;2. 要求限期建台账并公示相关信息;3. 调查业委会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反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