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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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t
留言日期:
2025-06-23
主题:
保障性住房问题
内容:
单位申请了面向企事业单位配租的保障性住房,三室两厅,且罗湖区发布的房源信息上写明3人合租。但是单位只有两名职工需要保障性住房,因此单位联系了另一单位的一名职工,3人共同合租。由于第3名职工材料不全的问题,导致无法入住。但是当初申请的时候是3人共同申请的。这种情况下,已经租住的两名职工是否无需承担整个房子的租金费用,只支付三分之二的房租?回复请发邮件,不需要打电话,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