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高山仰止
留言日期:
2025-06-16
主题:
小一学位申请居住信息登记
内容:
我们是2025年申请小一学位,居住信息2018年就登记了,一直连续居住在罗湖,2024年5月6日搬家居住信息变更(同一学区), 现在我申请小一学位居住信息是否可以填2018年,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的2024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这一条。 附政策条文:((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4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需上传纸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17
答复时间:
2025-06-17
答复单位:
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规定,租住合法产权住宅的,须提供初始发证日期为申请前一年4月30日前(含当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申请当年9月30日。租住特殊房产(无合法产权),使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的,须在该住房实际居住,并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不予积分: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前一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需上传纸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信息查询单》。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申请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如您对答复情况存在疑问可直接拨打我局招生咨询电话:22185706(经办部门电话)。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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