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王小姐
留言日期:
2025-06-10
主题:
拆迁合同更名
内容:
现在拆迁涉及到我孙子明年要报名罗湖小一公办学校问题,但是房子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现深圳罗湖清水河棚改拆迁房子还在建,不确定什么时候能好,但是拆迁房主签合同后,人去世了。我是房主的继承人。我有房产公证,房主死亡证明以及房主的拆迁合同。 现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 1、需要拆迁合同更名,要怎么办理变更继承人我的名字?(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在哪里办?) 2、如果拆迁合同变更成继承人我的名字,那到时候房产证怎么更名流程?以及涉及拆迁赔补面积和增购面积要如何走同步更名流程?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12
答复时间:
2025-06-12
答复单位:
区住房和建设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咨询“拆迁合同更名”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的规定,棚户区改造项目由街道办事处、项目实施主体以及权利主体签订三方搬迁安置补偿协议。因此,建议您咨询协议签订方——清水河重点片区棚改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罗湖投控置地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9926635076,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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