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罗先生
留言日期:
2025-05-26
主题:
转学插班
内容:
我家租住在深圳福田港中旅花园小区有四年多时间,房东之前允许我家小孩使用房子的学位,并于2024年上半年配合我们办理了入学用的租赁合同和签署了“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小女儿入读荔园外国语小学一年级,大女儿入读侨香外国语初一。2024年12月,房东将房子售卖,但跟买家隐瞒了房子学位已被我们使用的情况,买家后来发现学位已被使用,因此要求房东赔偿订金。房东现在强制要求我小孩跨区转学并解除学位锁定。请问:如果我们要从福田区插班到罗湖区公立学校,如果是租房的话,是否需要提前一年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如果我们今年6-7月提交材料,是否最早也要明年9月份或者后年9月份才能入学?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5-27
答复时间:
2025-05-27
答复单位:
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转学插班问题我局已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处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深圳市和罗湖区现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要求:

  公办学校申请对象:

  1. 罗湖户籍,目前未在罗湖区公办学校就读,且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含学区地段内购房或租房,租房的应无其他住宅房产并提交租赁凭证和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生;

  2. 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学生和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子女,目前未在罗湖区公民办学校就读,父母在学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注:1. 受理转学插班申请不视为安排录取。能否录取取决于申请转入学校的学位空余情况及学位申请人类别/积分排序情况。

  2. 因所申请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未被录取或不同意调剂到其他学校的,不再安排学位,家长可自行回原就读学校或申请区内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请家长予以理解并理性对待。

  如您对答复情况存在疑问可直接拨打我局学位咨询电话:公办:22185706;民办:22185748。更多的招生信息可以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s://www.luohuedu.net)-“服务”-“学位申请”栏目查看。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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