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
您好,您反映的幼儿园问题我局已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参考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要求,报名幼儿需持有如下材料:
(一)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二)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三)幼儿现居住地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省市及区政府入园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园,家长需持有关优待材料,按期向市区相关主管部门申请。
具体情况您可与所报的幼儿园核对。以上供参考,2025年招生以最新政策为准。
二、您可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招生通知约在6月份发布,或可通过电脑网页登录罗湖学前网查询我区幼儿园分布图、联系电话,网站支持按街道社区查询(网址:http://xqjy.zt.luohuedu.net/default_new.aspx?vid=25)。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您对答复情况存在疑问可直接拨打我局咨询电话:22185707。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