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热心市民
留言日期:
2024-08-25
主题:
咨询共公租房的专业名称
内容:
尊敬的住建局领导你们好,咨询一下 1.罗湖区的‘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的区别是什么?对申请人有什么规定或者要求? 2.申请罗湖区‘人才住房’需要什么条件?非全日制的本科学历+中级职业证书有效吗?需要企业申请还是个人也可以申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26
答复时间:
2024-08-27
答复单位:
区住房和建设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咨询“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问题,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为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和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出租的住房,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3号)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以批次受理、批次配租的方式,面向个人配租或者面向单位定向配租,申请人应当满足第十一条有关申请条件。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细则》,企事业单位入住职工需满足第十二条有关规定,以个人名义申请住房需满足第十八条有关规定。

  如您对答复有疑问,可拨打25620382进行详细咨询,感谢您对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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