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程杨杨
留言日期:
2024-08-13
主题:
申请小一学位事宜
内容:
小孩和父母都是非深户,社保有145个月,小孩父母双方都有缴纳社保并持有居住证,在龙岗区有购买住宅房产但一直未实际居住,一直都在罗湖清水河城中村居住,父亲居住登记有10年以上,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如果想要在罗湖申请学位的话,是按照哪一类来执行呢?是否F类正常算积分即可?烦请帮忙详细解答,是否会因为在其它区有房产导致计算方式不同?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14
答复时间:
2024-08-14
答复单位:
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申请小一学位事宜我局已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处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家长您好,参考《罗湖区2024年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1、租房居住的,父母及儿童应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政府公租房合同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2、租住特殊房产(无合法产权),使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的,须在该住房实际居住,并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不予积分: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3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需上传纸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信息查询单》。(《查询单》下载打印办法见后页提示)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如您对答复情况存在疑问可直接拨打我局学位咨询电话:

公办:22185706、22185685、82669396、82669636;民办:22185748。

更多的招生信息可以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s://www.luohuedu.net)-“服务”-“学位申请”栏目查看。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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