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柏楠
留言日期:
2024-07-17
主题:
住宅装修及室外平台修缮报备相关事宜
内容:
本人已向市住建局提出以下咨询:
”本人亲属购买了罗湖区的二手住宅(建面约200平方米),经查询相应的测绘平面图,有室外平台,但目前该平台仅保留框架和围栏,平台地面已经缺失。
我们拟在装修过程中,同步对上述室外平台进行修缮(修缮过程不涉及增加建面)
请问:我们是否按照正常流程进行对上述装修及修缮进行小散工程备案即可”
市住建局回复:
”你好,根据《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辖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全纳管和常态化监管,督促指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备案服务以及日常安全巡查等要求。有关装修备案问题,请向街道办事处反映。此复。”
请问,上述装修及修缮的小散工程是否直接通过物业报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