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黄燕生
留言日期:
2024-04-24
主题:
关于幼升小入学积分办法的问题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关于罗湖区幼升小的入学积分规则,为什么深户儿童父母的社保不能计算月积分,而非深户的儿童父母的社保就可以计算月积分?例如E类深户儿童和F类非深户儿童,基础分相差只是5分,非深户儿童父母如果累计社保连续缴纳10年,按积分计算规则,每月0.1分,则有12分,而作为深户儿童,父母同样缴纳深圳社保累计10年,确没有月积分,这样算下来,反而比非深户儿童的积分少了7分(5-12=-7分)。那么,按照这样的积分办法是不是宁愿作非深户也不要作为深户,这样的积分办法令人不解,也有失公平,更不能保证深户儿童的权益。请解释这样的积分办法是出自怎样考虑的,或者能否有望调整积分办法?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27
答复时间:
2024-04-27
答复单位:
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幼升小入学积分办法问题我局已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处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学位数量,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录取办法。

如您对答复情况存在疑问可直接拨打我局学位咨询电话:22185706。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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