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规〔2022〕2号
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优化罗湖区人才创新发展生态环境,实施更具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政策体系,现决定自2022年5月20日起,废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产业人才“菁英计划”的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罗府〔2015〕19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 索引号: | 11440303007542320T/2022-00583 | 分类: | 其他、通知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5-10 |
| 名称: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产业人才“菁英计划”的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 ||
| 文号: | 罗府规〔2022〕2号 | 发布日期: | 2022-05-11 |
| 主题词: | 高层次人才 通知 | ||
罗府规〔2022〕2号
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优化罗湖区人才创新发展生态环境,实施更具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政策体系,现决定自2022年5月20日起,废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产业人才“菁英计划”的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罗府〔2015〕19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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