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办规〔2021〕1号
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与上位法相协调相适应,结合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要求,现决定自2021年1月18日起,废止《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6个配套文件》(罗府办规〔2017〕9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 索引号: | 11440303007542320T/2021-00372 | 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通知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1-05 |
| 名称: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6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 ||
| 文号: | 罗府办规〔2021〕1号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
| 主题词: | 政府采购 配套文件 | ||
罗府办规〔2021〕1号
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与上位法相协调相适应,结合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要求,现决定自2021年1月18日起,废止《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6个配套文件》(罗府办规〔2017〕9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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