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街道党工委:
经研究,决定:
刘洁同志任组织宣传科科长,免去其团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赵兴同志的组织宣传科科长职务。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5年2月28日
| 索引号: | 11440303007542320T/2015-0001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5-03-04 |
| 名称: | 罗组干〔2015〕21号 关于刘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5-03-04 | |
| 主题词: | |||
东湖街道党工委:
经研究,决定:
刘洁同志任组织宣传科科长,免去其团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赵兴同志的组织宣传科科长职务。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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