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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2320T/2023-00059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4-10
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深圳市罗湖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文号: 罗府办规〔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04-10
主题词: 废止 文件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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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深圳市罗湖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0  浏览次数:-
(为与《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一系列配套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相适应,结合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工作的具体要求,经区政府八届三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决定自2023年4月20日起,废止《深圳市罗湖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两个配套文件(罗府办规〔2016〕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与《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一系列配套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相适应,结合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工作的具体要求,经区政府八届三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决定自2023年4月20日起,废止《深圳市罗湖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两个配套文件(罗府办规〔2016〕6号)。

  特此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